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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保密技术保障中心销毁车间通风降温设备询价公告
2018-05-08 10:27:21

 

各经销商:

现就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市保密技术保障中心拟采购的通风降温设备向您公司进行询价。

一、项目名称

重庆市保密技术保障中心销毁车间通风降温设备采购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工业窗式排风扇10台、工业移动轴流式风机6台及安装调试

(二)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所需设备及材料清单如下:

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参数

排风扇

10

功率>800W

风量>20000m3/h

单速不可变

 

移动风机

6

功率>1200W

风量>30000m3/h

变频可调

辅材

 

电源线

4800

 

PVC线管

1600

Ф20mm

直接头

8000

Ф20mm

圆三通

20

Ф20mm

胶布

10

 

空开

16

 

座卡

2000

Ф20mm

五孔插座

6

 

安装人工费用

1

负责将本次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含相应的设备、水电安装等。

四、报价限额

低于人民币8.8万元(大写:捌万捌仟元整)

五、投标人须知事项

(一)有效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⑤以委托人名誉投标的,还须有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注: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同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资料缺一不可,必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好,投标人、投标单位须签署盖章。

(二)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此次投标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

2.投标人在询价规定时间内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报价。

3.报价表所报价格应完全响应询价函参数及采购方要求。

4.投标人务必写明投标选用品牌、供货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红章。

5.报价含运费、税收、质保、售后等费用。

6.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正品,供货周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货,如果不能如期供货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违约金10000元。

7.投标报价表及对该标段的投标资料应密封送达。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85151000前,投标文件送交地点:重庆市国家保密局702会议室(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过时无效。开标时间为201851511:00,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重庆市国家保密局702会议室。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进行评标,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品牌、技术参数、售后服务、其他询价公告要求等内容)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如遇相同报价的情况,则将综合产品参数、质保期限等因素择优确定中标者。

七、评审方式

询价小组评审。由市委办公厅财务处、行政处、办公室及市国家保密局秘书处、市保密技术保障中心相关人员组成,项目询价结束后由询价小组按程序评审,中标结果将予以公示,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八、投标废标事项

1.投标人不选定品牌进行投标,造成询价小组无法评标的;

2.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3.投标人投标产品质量和投标人售后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方要求的;

4.投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供资质文件的;

5.投标人投递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

6.投标人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情况的。

九、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公告如有变更将在网上公布。

十、询价有关事项咨询

联系人:孟建东  余小梅

联系电话:023-67116709  63899860

传真号码:023-67708637  63896178

 

 

                           重庆市国家保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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