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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凌安离职记
来源: 指导管理司 2022-06-17 12:06:44

郭凌安所在的单位是某军工涉密单位下属A研究所,8年前,他胸怀梦想来到A研究所攻读研究生,毕业后顺利留所,从事军工项目研究工作。正如毕业设计导师给他的评语一样,职场新人郭凌安从一开始就展现出了过人的才华和敢于接受挑战的性格。他加入研发小组后,从立项到图纸设计,从技术指标论证到具体试样,开始了日复一日的研究探索,最终攻克了多项技术难题。他在成长为该领域专家的同时,也被顺利提拔成部门主任助理、项目组副负责人、副主管设计师,一时风光无限。

然而好景不长,顺风顺水的郭凌安渐渐迷失,对顶头上司桀骜不驯,对待下属盛气凌人。在某项目产品测试工作中,由于他的固执和武断,出现重大失误,不仅给所里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也使大家对他的积怨彻底爆发,部门同事们发表不满,所领导也找他谈话。郭凌安却不接受批评,挨个指责项目测试人员没有尽到职责,还暗指领导不明就里,不分黑白。此时,郭凌安已是四面楚歌,只剩下一股傲气支撑他与众人格格不入。

最终,郭凌安还是选择离开,他坚信凭借自己多年来的工作成果和在业内的名气,定能谋求一个更好的前程。

在之后的几个月里,郭凌安重整自己的履历,一有时间就联系相关单位,投递简历、参加面试,上班工作心不在焉,下班总是第一时间离开。面对领导和同事们的疑问,郭凌安总能找到借口搪塞。他坚信疑行无成、疑事无功,既然决定了就要走到底。然而,一意孤行换来的并非预想的各路职位,接连碰壁的同时,他跟同事们的关系也每况愈下,甚至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郭凌安认真总结了求职失败的教训,最后归结为自己涉密人员的身份,简历中欠缺能够证明自己的材料,多年来兢兢业业创下的业绩,到头来因为“涉密”二字便成了“一纸空文”。他越想越气:“自己辛辛苦苦换来的成果怎么就不能为我所用?涉密又如何,不过是当个敲门砖,又不是卖给间谍,我热爱单位,可谁又热爱我?”想到这里,郭凌安如释重负,再次秘密策划离职方案。

第二天,郭凌安一反常态,一边主动与同事们寒暄,一边四处搜寻自己参与过的重大军事涉密项目材料,并找借口借阅已经集中归档的文件,再遮挡密级标志进行翻印;计算机里的电子文档,也通过改变密级标志、隐去数据指标,或者用字母替代敏感关键字的形式打印出来。看着厚厚的一摞“个人成果”,郭凌安这回胸有成竹。

功夫不负“有心人”,凭借丰厚的项目成果,郭凌安成功被行业顶点S公司录取,回想起那次项目测试失败和半年来众人的冷嘲热讽,这一刻,他觉得很解气。

郭凌安彻底飘飘然了,他想象着等新单位完成最终入职体检后,突然递上一纸辞职报告时众人惊愕的神情。

但这次,他失算了。

2019年5月的一天,A研究所人力资源处接到举报,S公司在互联网上公布了录用郭凌安的公示,同时,也有所内职工反映郭凌安近期收集重大军事涉密项目材料的异常情况。A研究所随即组织力量对郭凌安展开调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安全机关。

最后,郭凌安被给予党纪、政务双处分,免除所有职务,在全所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国家安全机关以非法持有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对郭凌安实施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保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然而,从近年的保密违法案件查办工作来看,郭凌安并非个例,查处的众多涉密人员在工作流动中都存在私自携带涉密文件或涉密载体外出的情况,目的无非是求职所用或工作参考,最终为一己私欲付出惨痛代价。我们应当从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保密管理,从源头堵塞泄密漏洞。

常抓狠抓保密宣传教育。一些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流于形式,尤其是保密教育局限在印发保密知识手册、签订保密承诺书等程序性工作,导致涉密人员不能深刻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郭凌安之所以选择铤而走险,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低估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这也提醒我们,保密宣传教育不仅要常抓,更要狠抓,不能只落在手册上,更要创新方式方法,采用保密知识竞答、失泄密案件情景再现、制发常见保密违法行为警示读本等方式,激励涉密人员主动学、深刻学、学以致用,让保密意识和保密知识扎根于心、外化于行。

加强单位保密管理力度。郭凌安式的惨痛教训反映出有些涉密人员保密意识淡薄的同时,也折射了相关单位在保密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试想,A研究所如果能够严格管控涉密文件,纵使郭凌安用尽心思也无法得逞。因此,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保密管理制度,确保保密管理的各个环节不留死角,明确各道关卡的工作流程,按规定做好涉密载体交接手续,严格控制知悉范围,采取有力措施将涉密载体置于有效管控之下;另一方面,要明确保密管理责任,在涉密载体形成、传递、使用等过程中进一步明晰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保密主体责任,加大惩处力度,确保相关人员认真履责、严肃问责。

强化涉密人员监督管理。保密工作要关口前移,重在防范。事后来看,郭凌安一案早已显露迹象,如果提前加以引导或许能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这也暴露出有些机关单位对涉密人员的保密监督管理不足,防范措施不力。因此,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管制度,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另一方面,要及时了解涉密人员思想状况和工作状况,如发现在思想上、行为上出现异常,要立即向本单位保密部门报告,防患于未然。

 

(转载自《保密工作》杂志2020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