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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 秘书行政司 2022-06-17 12:10:33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免费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国家保密局门户网站(网址:www.gjbmj.gov.cn)查阅。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国家保密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国家保密局规范性文件、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国家保密局网站,进入首页使用关键词进行检索获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国家保密局秘书行政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513信箱。邮编:100031。

咨询电话:(010)55603415。

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本机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指南”栏目下载。《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方式递交《申请表》,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对其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